2008年4月3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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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普法要走亲民路线
桐乡“文化示范户”成学法带头人
本报记者 仇健

  本报讯  “学生们放学后都喜欢到我家做作业、看书”,桐乡市河山镇庙头村“文化示范户”户主陆坤财老人说,我为孩子们准备的一些法律书籍和法制报刊特别受欢迎。昨天,全省法制宣传教育进农家现场会在桐乡召开,桐乡以“文化示范户”为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的做法(本报今年曾多次报道)让与会者看到了一种全新的普法模式。
  省普法办主任、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说,我省将开展“法律进农家”活动,桐乡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,农村普法要走“亲民”路线,我们将在全省推广桐乡经验。
 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,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富裕起来的农民越来越不满足“日落而息”的传统生活方式,他们渴望拥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。2000年,“文化示范户”应运而生。
  陆坤财老人原是广播站的工作人员,退休后他将自家的前厅改成活动室。一进门,记者就看见墙上贴着老人自编的戒赌歌,书架上摆放着各类法律书籍和法制报刊。老人说,村民可以在这儿看书,也可以把书借回去。在老人记录的一张纸条上写着,去年共借出图书482册,出黑板报12期。
  记者从桐乡市委宣传部得知,如今桐乡的1000户“文化示范户”已经深入农村,活跃在村民们身边,不仅成为村民茶前饭后的好去处,还成了普法的新阵地。而让当初的组织者没有想到的是,其中一些“文化示范户”户主由于在当地建立了较高的威信,还客串起了“娘舅”,帮助村民调解纠纷。
  看到这些情况,陈志忠深有感触,他说,上大课、讲法条的普法模式未必适合农民,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农村实际,寻找切入点,让法制宣传融入农民生产生活,拉近法律与群众生活的距离,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、在日常生活中逐步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感染,切实满足农民群众日常法律需求,实现“有效供给”,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民群众中间,法制宣传教育才有生命力。
  陈志忠说,桐乡的经验让我们看到,农村普法要走“亲民的”、“民生的”路线。在开展法律进农家的活动中,桐乡的经验要在全省推广。据了解,为了把“文化示范户”培养成“法律明白人”和“学法带头人”,有关部门将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对“文化示范户”户主的培训,通过他们将法的理念和法律知识在群众中进行传播。